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汇报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汇报时通常会多讲一些重点工作的内容,非重点的内容简单介绍即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完成汇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实用,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 篇1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镇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6人,均为男性,其中1人未满18周岁,2人高中以上学历。按照刑罚类别分:缓刑14人,管制1人,剥夺政治权利 1人。按照犯罪类型分:危害公共安全6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6人,侵犯财产2人,贪污受贿2人。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要求,我镇严格落实一人一档,明确监督、帮教人员对其进行监督帮教管理,促使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司法所所长为副所长,派出所、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所、团委、妇联等相关单位团体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司法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人员负责日常办公。
2、明确责任分工。结合矫正对象各自实际,确定了由社区矫正工作者、片区民警、村治保主任、志愿者、监督人组成的矫正小组,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知识宣传、走访谈心、思想教育等日常监督管理及建档立卡工作,村治保主任、监督者主要负责对矫正对象的监督和日常联系工作,志愿者主要是在司法所的指导下,与矫正对象沟通交流灵活机动地开展帮教活动。
3、突出矫正重点。一是衔接时强调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明确告知其活动范围、请销假等具体规定及违反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二是要求矫正对象每月书面汇报一次,不定期电话联系,随时掌握服刑人员行为动态,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三是社区矫正工作者每月入户走访谈心,知其情,明其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四是每月组织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教育矫正,提升矫正对象的尊法、守法意识。五是根据犯罪事实分析犯罪心理,对个别矫正对象进行有针对性地思想矫正教育,促使矫正人员心理健康,态度端正,生活积极。六是按照我镇阶段性工作安排,镇村密切配合,结合实际,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创建省级卫生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等公益劳动,增强了矫正人员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引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在相关科室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一定地工作成绩,但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矫正对象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力度有待增强,矫正人员心理辅导能力有待加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自律性有待提升。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提升法制意识;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完善矫正奖惩机制,提升工作实效性。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 篇2
一、上半年总结
在上半年的扫黑除恶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精心组织部署
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加强线索管理
建立了线索登记、移交、办理、反馈等工作制度,实现了线索管理的规范化。
3、推进协同作战
与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4、注重舆论引导
及时发布扫黑除恶工作动态和成果,回应社会关切,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然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个别地区工作进展不平衡,基层基础工作还需加强等。
二、下半年计划
1、加快工作进度
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导,确保工作平衡推进。
2、夯实基层基础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治理能力,防止黑恶势力渗透。
3、加大深挖彻查力度
对已办案件进行深挖,不放过任何一个“保护伞”。
4、做好评估总结
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
5、建立常态化机制
探索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为强化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副局长张斌(主持工作)为组长,副局长张祥东、汪丙贵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
二、高度重视,营造氛围
县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会召开后,我局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同时,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
三、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
建立健全涉 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截止目前,没有涉 黑涉恶相关线索和办理涉 黑涉恶案件。
下一步,我局将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 篇4
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会议之后,xx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区分局党委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按照示范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要求,多次召开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同时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专题会议,对全系统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部署。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新城区国土分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落实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新城区主要路段悬挂横幅,在分局办公楼电子屏宣传。在分局办公室设立了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下步打算
1、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发现涉 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坚持对涉 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2、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发现渎职、保护伞等线索及时上报纪检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 篇5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几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主要情况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0xx年2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的正式确立。20xx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 20xx年元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执行程序、矫正措施、法律监督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是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制度保障和工作规范。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于20xx年10月开始启动,20xx年5月全面铺开。近几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支持监督下,我县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主线,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规范和创新结合,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至今为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40人,正常解除矫正225人,现有在管服刑人员210人,其中缓刑175人,占83.3%,假释23人,占11%,暂予监外执行12人,占5.7%,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制
20xx年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之初,县、乡(镇)相继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试点领导小组。20xx年3月15日,成立了嘉禾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财政、民政、、税务、人社、教育、、妇联等为成员单位,各乡镇相应成立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站(所)为成员单位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0xx年3月21日,召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明确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相关职能,且按照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要求,建立了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20xx年5月,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正式从基层股剥离出来,专门履行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职能,各乡镇基层司法所相应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具体负责各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我县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
(二)立足基层,加强工作队伍力量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之初,工作队伍力量薄弱,监管人员少、矫正对象多的矛盾极为突出,导致监管困难重重。近几年来,通过公开招考形式招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2人,逐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目前,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有工作人员2名,基层工作站有社区矫正专职人员9人、兼职工作人员13人。有效缓解了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的压力。
(三)建章立制,规范运行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我县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制度、社会调查评估细则、社区矫正工作日常事务管理制度、应急事件处置制度、工作岗位职责制度、绩效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覆盖了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这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严格执法,加强矫正监管教育
一是依法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县司法行政机关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或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社区和被害人意见等进行调查。经全面分析被告人或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统筹考虑适用社区矫正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对社区安全产生不利影响,是否可以实现有效监管等,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作出评估意见交委托机关,为依法正确适用社区矫正提供依据,从而降低再犯罪风险。截至目前,全县已办理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288例,委托机关对意见的采信率达99.7%
二是及时做好衔接工作。针对法、检、公、司在社矫工作上存在分工不够明确现象。20xx年3月在原有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使法、检、公、司以及看守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更为明晰,形成了较为完整规范的衔接机制,有力促进了全县社矫工作齐抓共管,良序发展。
三是因人制宜,做好个性化矫正工作。
①坚持围绕以人为本、教育为先、因人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行之有效的个性化矫正方案。
②针对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认知行为异常,无法适应正常社会生活,存在忧郁、暴躁、冷漠、自卑、自暴自弃等的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及时做好个别教育,实施心理矫治。
③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及时调整教育矫治方案,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教育、感召教育和入解矫教育,激发社区服刑人员树立社会责任感。3年来,社区服刑人员接受教育达2760余人次,形成了分阶段、多层次的教育矫正工作模式。
四是加强日常监督管控。县司法行政机关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了管理档案和执行档案及请销假考核奖惩等十个台账将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管,各基层司法所社矫工作站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定期对其表现进行考核,同时每周电话、每月走访等形式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动向,实施全面管控,并如实记录全部矫正程序和措施,形成完整的卷宗档案和台账。近几年来,全县矫正执法工作逐步规范,尤其是今年来,社矫执法工作质量得到大幅提升。各项日常教育监管措施有效得到落实,卷宗、档案台账规整齐全,在上半年全市社矫工作考评中得到了市考评组的好评。仅上半年工作人员走访社区干部群众8568人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各1060余人次。
五是人性关怀,帮困解难,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着重做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疾病治疗工作。20xx年县司法局与学校和医院心理咨询机构签订聘请了2名心理咨询师, 20xx年4月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心理测评,对测评发现有心理困惑的2人进行了免费的心理辅导和治疗。为更好地做好心理咨询工作,20xx年5月,县司法局还派送了4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师专业陪训学习,其中两名顺利获取了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为我县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尽力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实际困难。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工商、税务、教育等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在就业、社会保险、困难救助、低保办理、税收减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帮助,三年来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低保问题6人,帮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就学6人。三是开展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在劳动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先后组织矫正人员技能培训班6次,成功推荐社区服刑人员就业48人。通过社会适应性帮扶,促使一批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接受矫正教育,顺利回归社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矫正社会认可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乡镇和部门甚至是少数领导干部对社区矫正制度不熟悉,缺乏认同感。因此,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一些领导和基层单位领导表现出不够重视,而基层更多地表现出忧虑和担心,缺乏参与热情,甚至不愿接受社区服刑人员,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二)社区矫正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流动人口非监禁刑适用相对偏低。非监禁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是以居住在本地社区,具有本地户口和长期居住条件的人员为主。由于流动性较大的犯罪人缺乏社区监管条件,导致了一些本可以适用非监禁刑却因为社区矫正的户籍条件不具备而被判处监禁刑,造成流动人口适用社区矫正偏低。二是对少数不及时报到、不服从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缺乏相应的强制措施。三是社区服刑人员的减刑适用率较低。由于法律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减刑要有立功表现,而对立功的具体情形规定不够明确,不便于实际操作,造成社区服刑人员减刑适用率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改造的积极性。
(三)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与接收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异地判决、裁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有的没有委托开展审前社会调查,相关情况不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加之受人员、经费、工具的限制,缺乏相关制度保障,外地法院、公安和监狱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执行还没有完全做到“押送至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造成有的社区服刑人员自行流动、人档分离,可能导致脱管漏管现象。
(四)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教育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社区矫正教育监管措施的全面落实难以保证。按照规定,司法所每月要定期受理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登记、递交思想汇报材料,每月分别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8小时以上、开展社区服务8小时以上,每月对每个社区人员所在社区进行一次走访调查,每月要记录卷宗、台账等,具体工作十分繁杂,缺一不可。司法所干警处于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下,司法所人员一肩多职,较多的精力投入在乡镇中心工作上,时间和精力上都难以保障社矫措施的全面落实。如广发司法所虽是2人所,但其中1名所员长期被其他单位借调,实际上是1人在岗,辖内有社区服刑人员26人,仅落实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走访措施,每天走访一个对象就需要26天左右,何况还要组织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等工作,一个月正常工作日只有22天,时间上就难以保证。二是基层所请销假审批不够规范。有的对请假把关过于疏松,不经严格审核;有的对请假把关过于苛刻,害怕担责。如有的社区服刑人员确需外出就医,但工作人员害怕脱管,拒绝请假。三是基层所档案台账还不完全规范。受年龄、文化程度、社会阅历等因素的制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档案台账出现不规范、不整洁等瑕疵。四是基层监管教育力度不够。少数基层司法所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人际交往、日常活动等情况了解不够深入,工作不够细致。
(五)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有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相关部门应予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就业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实行过渡性就业安置;对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或吸毒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强制送医或强制戒毒;对患严重疾病因贫不能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应给与医疗救助;对“无家可归”社区服刑人员应帮助解决临时居住问题;对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因贫失学或辍学的应免费安排就学。但是,目前,我县在落实这些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政策上,困难重重,力度不大,措施不多,真正解决的问题较少。
(六)社区矫正经费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根据财行[20xx]402号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湘财行[20xx]72号文件《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社矫工作经费按社区服刑人员1500元/人预算,照此标准计算,我县每年社矫经费应保持在53万元左右。虽然近几年县财政对社区矫正工作投入逐年增加,20xx年2万元,20xx年6万元,今年,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预算为8万元,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仍严重不足。随着矫正工作的日趋规范,要求将越来越高,社区矫正执法成本也相应会大幅提高,社矫工作经费保障问题更为凸显。
(七)社区矫正机构、队伍现状与履职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工作力量不足。目前,我县社区矫正管理机构为社区矫正股,三定方案核编2人,全县13个司法所,司法专项编制人员16名、地方事业编制人员17名。司法专项编制人员有4名长期被借调,事业编制人员有7名长期在编不在岗,由乡镇安排其他工作,实际在岗人员仅22人。而这22人中,社区矫正专职人员9人、兼职工作人员13人。他们承担了全县社矫工作,队伍力量十分不弱。二是执法人员身份不适。一些司法所所长是由乡镇政府任命的,有的还是企业工人身份。与专业性、职业性要求相距甚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刑事司法活动,现有执法队伍缺乏专业的职业身份,缺乏权威性和强制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努力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对社矫工作的`领导。在原有社矫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完善社矫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3月18日已召开了20xx年第一次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上,按照上级要求新增了国土、房产部门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利于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住房保障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1、加强“嘉禾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嘉禾县社区矫正中心”已经列入我省50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民生项目工程,省财政拟拨建设经费50万元。年初,我县召开了专题会议,同意了《嘉禾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预案》,并列入了我县民生100工程项目。今年5月11日,县政府县长办公会已审议通过《建设方案》,目前正在进行挂投标程序,力争6月底完工。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嘉发【20xx】2号(《嘉禾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规范基层司法所人、财、物、事管理。二是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第11次(三)常务会议纪要》、《200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1期)》、湘社矫发[20xx]1号文件《关于认真开展省司法厅“转作风、解难题、强服务、促发展”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每个司法所配备不少于1名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按照1:25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岗位练兵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素质。昨天县司法局已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班,邀请了市司法局、县检察院领导及业务科室的负债人前来授课,效果良好。四是开拓延伸社区矫正工作平台,在乡镇村居健全工作网络,在司法所加挂社区矫正工作站的牌子,试行在部分村居委会(预计14个村居委会)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室,并建设一村居一联络员的社矫工作网络。
3、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加强社矫执法基础保障。落实财政部、司法部财行[20xx]402号文件《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省政府湘府阅[20xx] 90号文件《关于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有关问题的纪要》中规定的关于社区矫正经费保障要求,且按照湘财行[20xx]72号《湖南省财政厅 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按社区服刑人员人平不低于1500元/人的标准落实经费预算。
(三)强化社矫执法规范,促进全县社矫工作的健康发展。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规范社矫执法工作,维护刑罚执行的统一性、严肃性。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相关制度。县司法局牵头,与法、检、公三家对接,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社区矫正衔接、监管、教育、奖惩、帮扶等各项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二是严格规范实施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接受工作,法、检、公、司等部门按照“必接必送”的要求,制定社区服刑人员移交、接送的具体办法,明确工作程序,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二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矫日常监管工作,要积极开展教育学习、社区服务活动,严格执行刑罚,保障活动时间,要规范住所变更、请销假等制度,严格审批把关,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摸排走访,掌握对象的动态。三是强化社矫工作责任追究。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社矫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人和事,坚决按有关规定追责。
(四)增强工作合力。一是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沟通作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履职考评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特别是法、检、公、司等部门之间的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作法,研究制定有关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解困、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提高社区矫正效果。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组织社区基层组织和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鼓励和动员企业接纳安置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大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图片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社区矫正的工作经验和实际效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同度。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 篇6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xx区财政局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广泛宣传、严密摸排、主动作为,并根据财政职能做好经费保障。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迅速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制定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建立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台账,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召集局机关各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召开动员会议,认真梳理各业务股室的职能和管理领域,落实责任目标与职责分工,确保相关工作不留死角。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摆摊讲解法律、说明危害等多种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广泛宣传,使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有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防范能力,增强群众积极提供涉 黑涉恶问题线索意识,构筑最广泛、最强大的人民扫黑除恶战线,为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三、摸底排查,突出重点。
在财政系统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并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工作人员对扶贫驻点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每周对财政管辖的相关领域开展线索排查,按时报送线索统计数据,坚决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xx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四、配合工作,保障资金。
在区级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经费,落实区直各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必要工作经费,配合区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深入了解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相关经费需求,如机构运转保障、社会宣传、举报奖励等,并就有关经费问题进行研究下达,做好财力保障,监督经费使用,保障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我局两个宿舍区设置扫黑除恶宣传栏,配合区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二是加强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 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 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 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加强联动机制,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 篇7
一、上半年总结
在过去的上半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栏、标语、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3、深入线索摸排
组织力量对重点领域、行业和人群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了线索台账,并对线索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
4、加大打击力度
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成功破获了一批涉恶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
然而,我们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线索摸排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二、下半年计划
1、持续加强宣传
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
2、深化线索摸排
加大摸排力度,拓宽摸排渠道,提高线索质量。
3、强化部门协作
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4、加强督导检查zwb5.com
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建立长效机制
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